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军史教育路上“追光者” ******
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加强军史学习教育,繁荣发展强军文化,强化战斗精神培育。” 军史是我军的“家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近10年时间里,武警工程大学军事基础教育学院教员蒲元,几乎把业余时间都投入到同一件事——寻访革命老兵,守护军史记忆。
在蒲元看来,如何从厚重的党史军史中汲取营养,用昨天的故事打动今天的官兵,是开展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课题。在他的感召下,一批又一批青年军人加入其中,在触摸历史中获得力量、传承精神。
冬日西安,寒风阵阵,武警工程大学一间教室里却气氛热烈,坐满了慕名前来听课的各专业学员。这堂课是《军事历史》,授课老师正是寻访老兵的志愿者、教员蒲元。
一堂历史课,缘何成为学校的“爆款”?结合寻访老兵经历,蒲元饶有兴致地给大家讲述了自己在陕西省澄城县冯原镇考察壶梯山战役遗址的场景。壶梯山战役是西北野战军南下关中第一战,更是解放大西北的序幕之战。这部分内容是他临时添加的,没有参考作战图和其他资料。只见蒲元胸有成竹地在移动白板上快速手绘了一幅战斗示意图,形象具体,一目了然,赢得学员一片喝彩。
寻访·和时间赛跑
蒲元和老兵结缘,还要从2013年冬天说起。那时,从事军事历史教学的蒲元在撰写一篇有关抗战史的文章。为了搞清一些模糊的史实,他托战友联系上几位健在的八路军、新四军老战士。
这是蒲元第一次与抗战亲历者面对面交流。几位老兵保家卫国、奋勇杀敌的经历让蒲元深受震撼。同时,老兵对后辈的殷殷嘱托让他陷入沉思:“当亲历者芳华不再,谁来留住他们的故事?”寻访和关爱老兵的念头,在他心中悄然萌生,从此扎下根。
之后,蒲元加入当地关爱老兵志愿者队伍,开启漫漫寻访路,并与百名老兵结下不解之缘。
“蒲教员,您在寻访过程中有哪些难忘的经历呢?”台下学员争相发问。
“寻访老兵惠凤财算是我一段比较偶然的经历。”蒲元回答道。2019年五一假期,蒲元应邀赶赴陕西省渭南市参加一位已故抗战老兵的墓碑揭碑仪式。活动中,蒲元身旁坐着一位神态威严、气度不凡的老者。经询问得知,这位名叫惠凤财的老人,竟是从朝鲜战场回来的,曾服役于志愿军第1军第1师第1团3营8连。
活动结束后,蒲元一行人赶忙到惠凤财老兵家中探望。在向蒲元介绍老照片和老物件时,惠凤财的思绪回到多年前的抗美援朝战场。讲到兴致处,只见他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开始演示刺杀动作,一招一式仿佛还是当年的模样。
以往关爱老兵,蒲元和志愿者都会提前准备物资。这次情况特殊,大家身上没带现金,偏僻的村子里也难以采购礼品。情急之下,蒲元想起车里有一个电热水器和一床珊瑚绒被罩,赶忙取来赠予老兵。
中午,老兵家人执意留他们吃了一顿便饭。席间,蒲元听到老兵开心地小声告诉邻居:“今天志愿者来,给我送了慰问品。”蒲元想,让老兵高兴的不是慰问品,而是后辈军人对老兵崇高的敬意。
蒲元在讲台上讲得津津有味,学员在台下听得入神。
在讲到八路军晋察冀军区部队老战士赵魁华时,得知这位老兵参加过著名的黄土岭战斗,学员们无不为之赞叹;在讲到八路军鲁南军区部队老战士曹传芳时,通过播放口述视频,一段段惊险的战斗故事让学员们深受震撼;在讲到八路军太行军区老战士邓永顺时,学员们被老兵救治日军战俘并将其成功感召的经历深深打动……
然而,寻访老兵10年来,蒲元明显感到,亲历战争的革命老兵逝去的速度逐渐加快。“要抢救性挖掘更多老兵的口述历史,这既是对老兵戎马一生的致敬,也是深化军史教育情感认同的重要方式。”蒲元说。
关爱·老兵不孤单
“关爱老兵,不仅仅是日常送生活物资、春节送年货、寿辰送蛋糕鲜花,”蒲元介绍说,“我们还专门设计了一套致敬流程,庄严的仪式让每名接受致敬的老兵及参与的志愿者们都终生难忘。”
“今天,请接受我们全体志愿者最崇高的敬意。当年,日寇入侵,山河变色,是您响应号召,挥泪告别家人,为民族自由而战……历史不容忘记,民族英雄不容忘记!”每次为抗战老兵举行致敬仪式时,蒲元等志愿者都会饱含深情地诵读这段为他们量身定制的致敬词。在激昂的乐曲声中,致敬仪式开始,蒲元为老兵佩戴绶带,宣读致敬词,敬赠“抗战英雄”牌匾和印有老兵照片的纪念挂历,并将一枚特别定制的纪念章别在老兵胸前。
电话询问、初访、致敬仪式、日常探访……蒲元和志愿者们远赴新疆、湖南、四川、山东、河南等地,足迹遍布100多处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关爱老兵300余人次,在送去慰问品的同时,更给老兵以精神上的慰藉。
随后,蒲元又向学员们讲述了自己意外寻访到的老兵。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蒲元到社区为岳父登记退役军人信息。他突然想到:“已经登记的人中会不会有抗战老兵呢?”于是,他请求工作人员查询90岁以上的登记者。在键盘的敲击声中,一位名叫樊心孝的高龄老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与樊心孝的儿子电话交流后,老人抗战老兵的身份得到确认。1944年春夏之交,樊心孝从家乡山西临县参军,被编入八路军第120师,跟着贺龙的部队上了前线。得知这一消息,蒲元激动不已,毕竟像樊心孝这样健在的抗战英雄已经不多了。
然而,更大的意外还在后面。樊心孝的家,竟然就在蒲元岳父家楼下。蒲元感慨道:“相见不相识,真没想到,老兵近在咫尺,抗战历史就在身边。”
蒲元和志愿者来访那日,樊心孝特意让子女帮他找出旧军装,穿戴整齐,端坐在沙发中央。一眼看去,老兵仿佛仍是当年那名英勇的战士。
去年国庆期间,蒲元再次前往西安市长安区,看望一位与人民军队同岁的老兵。
栾绍本,1927年生人,1943年从山东平度入伍,多次参加反“扫荡”作战,后因伤返乡。1946年,栾绍本再次入伍,曾参加孟良崮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在孟良崮战役中,栾绍本3处负伤倒在血泊中。直到1982年,一枚距离脊椎较近的弹头才从栾绍本身体里取出。
“非常震撼。透过蒲教员的讲述,我们的思绪一下子回到当年那段战火纷飞的岁月,老兵栾绍本的故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毕业学员、现服役于武警安徽总队的张琪说。
传承·同行者渐多
下课铃声响起许久,还有不少学员争相提问:“蒲教员,您做志愿者,花费这么多时间精力,到底图什么?”
在蒲元心目中,关爱老兵是一种自觉行动。除了向老兵送去慰藉和尊重外,他希望收集更多史料,把课上好,把学员教好,这是他的“私心”。
“对老兵的铭记,不仅仅是记下一个个名字,更是借此点亮更多人的心灯。”蒲元所在的教研室承担军事历史课程教学任务,与中国近现代战争史密切相关。他认为,除了宏大的历史叙述和细致的理论讲解外,加入老兵的战斗故事和关爱老兵的心路历程,不仅可以提升授课的代入感,还能让青年学员沉浸在英雄的事迹里,感受军人的血性胆气。
为更好地弘扬革命传统,蒲元精心打造“英雄·从战场走来”专题讲座,多次应邀到政府部门、部队、学校宣讲,让更多人触摸有温度的战斗历史。
令蒲元难忘的是一次与中学生的交流。
2019年10月,蒲元应邀为西安市高新一中沣东中学新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此前,蒲元从未走进中学校园开展宣讲。他担心的是,孩子们能不能接受战争的残酷,能不能真正感悟到抗战的精神力量。
蒲元试图调整课件和教案,但这种尝试很快失败了。因为“英雄”两个字的背后,必然与坚韧、奉献乃至牺牲紧密相连,任何人为的割裂和掩饰都会失真。这样的讲座,又怎能打动人心?
带着忐忑的心情,蒲元开始授课,现场900多名中学生的反应完全出乎他的预料。学生们倾听的神态、专注的眼神,很快让蒲元打消了顾虑。随着故事的深入,全场师生仿佛和英雄前辈们同在战场:感伤时,全场静谧无声,不少学生眼角噙满泪水;感动时,掌声像雷鸣般响起。
把课堂延伸到社会,把教育贯穿到课外,引导学员亲身参与关爱老兵公益活动,是蒲元近年来努力的方向。
在蒲元的带动下,毕业学员在走上一线带兵岗位的同时,关爱老兵的脚步从未停歇:毕业学员张琪在老家河南商丘寻访抗战老兵徐永振,为老兵送去节日问候;学员殷婧璇毕业后分配到武警山东总队,与战友一同看望八路军老兵梁金发;学员卢旦晨毕业后分配到武警江西总队,她把一位新四军老兵请到总队,为新入伍的战士作报告……
“我会一直坚持下去。”蒲元说,虽然每次的致敬仪式都很短,但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董浩田 李 智 本报记者 单慧粉 解放军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